DB34∕T 4849-2024 农村水系整治效果评价(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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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MB): |
0.24 |
页数: |
10 |
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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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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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3.160,CCS,P 55 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4849—2024,农村水系整治效果评价,Evaluation on renovation effect of rural water system,2024 - 07 - 30发布,2024 - 08 - 30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34/T 4849—2024,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部分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安徽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蒋尚明、柳鹏、于凤存、沈瑞、曹秀清、金菊良、张虎、汤璇、王矿、曾建军、崔毅、杨晓慧、李宝春、高振陆、袁宏伟、肖晨光、徐佳、汤广民、刘佳、王业凡、李征、沈涛、杨继伟,DB34/T 4849—2024,1,农村水系整治效果评价,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水系整治效果评价的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结果,本文件适用于农村水系整治效果的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201 防洪标准,SL 723 治涝标准,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评价内容,水安全,4.1.1 防洪能力,按GB 50201 或当地水利等相关规划要求进行判定,4.1.2 排涝能力,按SL 723 或当地水利等相关规划要求进行判定,4.1.3 耕地灌溉面积占比,指耕地灌溉面积与耕地面积的比例,按式(1)计算:,1,2,×100%,m,m,m,= (1),式中:,m ——耕地灌溉面积比例;,m1 ——耕地灌溉面积,万亩;,m2 ——耕地面积,万亩,4.1.4 工程设施配套完好率,指工程设施配套完好的数量与应配套工程设施总数的比例,按式(2)计算:,DB34/T 4849—2024,2,1,2,×100%,e,e,e,= (2),式中:,e ——工程设施配套完好率;,e1 ——工程设施配套完好的数量;,e2 ——应配套工程设施总数,4.2 水管理,4.2.1 管护机制与制度建设,管护岗位责任主体和管护人员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工程日常管理、工程巡查及维修养护制度建设情,况,4.2.2 管护人员落实率,指管护人员实际落实人数与应落实人数的比例,按式(3)计算:,1,2,×100%,p,p,p,= (3),式中:,p ——管护人员到岗率;,p1 ——实际落实人数,人;,p2 ——应落实人数,人,4.2.3 管护经费落实率,指落实的管护经费与应落实的管护经费的比例,按式(4)计算:,1,2,×100%,f,f,f,= (4),式中:,f——管护经费落实率;,f1——落实的管护经费,万元;,f2——应落实的管护经费,万元,4.2.4 管理成效,农村水系及周围环境的清洁情况,水生态,4.3.1 水质情况,指水质监测中,符合相关水质规定的监测次数与全年总监测次数的比例。按式(5)计算:,1,2,×100%,q,q,q,= (5),DB34/T 4849—2024,3,式中:,q——水质达标率;,q1——符合相关水质规定的监测次数;,q2——全年总监测次数,4.3.2 生态岸线比例,指农村水系岸线中已建生态岸线长度与岸线总长度的比例。按式(6)计算:,1,2,×100%,b,b,b,= (6),式中:,b ——生态岸线比例;,b1 ——已建生态岸线长度,km;,b2 ——岸线总长度,km,4.3.3 河流空间形态完好程度,河势稳定性和河流纵向、横向连通性情况,4.3.4 水土保持率,指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非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按式(7)计算:,1,2,×100%,s,s,s,= (7),式中:,s ——水土保持率;,s1 ——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非水土流失面积),km2;,s2 ——国土面积,km2,水文化,4.4.1 水文化普及情况,开展节约用水、防溺水、爱护水环境等普及、宣传、教育等活动情况,以及水文化宣传标识标牌情,况,4.4.2 水景观与安全防护,水景观设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5 评价程序,确定评价方式,5.1.1 评价方式包括自我评价、政府主管部门评价或第三方评价,5.1.2 申报材料应包括:,——农村水系整治效果自评报告,编制提纲见附录 A;,DB34/T 4849—2024,4,——农村水系整治效果支撑性材料,组建评价小组,评价小组成员应为 5 人以上的农业、水利、环境等领域的专家,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实施评价工作,5.3.1 应由评价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介绍评价内容和评价工作安排,5.3.2 被评价对象应汇报农村水系基本情况、水系整治效果、自我评价情况及存在的同题,5.3.3 评价小组应对评价对象进行现场复核,5.3.4 评价小组查阅资料,按照附录 B 进行逐项打分,计算评价结果,5.3.5 评价小组召开末次会议通报评价结果,6 评价结果,结果计算,结果计算按式(8)计算,专家打分按:,i i1 i2 i3 i4 W = w +w +w +w (8),式中:,Wi ——第i位专家的总体评价得分;,wi1 ——水安全评价得分;,wi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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